性受虐癖;一般认为,受虐者的快感来源并不是那些“疼痛”,而是被衬托得更明显的那些温柔的爱抚,就像苦死人的可可或咖啡中加的糖却会特别香甜那样。最好的证据就是他们经常在虐待动作中夹杂这些温和的抚摸。而施虐者则是经由提升受虐者的快感得到间接的乐趣。另外,他们在性行为时更倾向于进行角色扮演。 另一组中文常见的译名“虐待狂”与“被虐狂”很容易产生误导,让人怀疑这类行为(嗜好)是否一定会和性有关。就像人们在性学的其他分支上采取的隐晦态度一样,这方面的研究不是过时就是样本不足,以至于难以做成令公众信服的结论。有人以性虐症和性受虐症这组名词技巧地规避这类争论,但是后者听起来不免有些拗口以至于未被广泛采用。[1]
性施虐癖;性施虐癖是指对异性对象施以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从中获得性满足和变态心理的满足。性受虐癖正好相反,是指在受到性对象的虐待时,精神或肉体虽感到痛苦,但在心理上却得到一种特殊的性欲满足。其实,施虐与受虐并非罕见,在西方,约有30%的女性和10%的男性曾有不同程度的受虐与施虐体验并得到性唤起。有25%的男女在性交过程中用牙咬或被咬来增加性快感,但这不能列入性施虐、受虐癖之内。只有以性施虐、受虐的行为作为性刺激的最主要来源或作为获取性满足所不可缺少的手段者,才能确定为此种诊断。 施虐者多见于男性,最多见的施虐行为包括牙咬、手抓、鞭打、针刺、绞勒等;亦有精神施虐,如把小便撒在性对象身上,强迫对方讲淫话等。极端的施虐行为包括毒打、残肢、杀死性对象,这称为色情杀人狂。有的施虐常发生于两个达成某种默契的男女之中,这时的施虐行为较为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