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以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服务为由,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打算向快递企业收“份子钱”,最终可能向快递消费者转嫁每年至少10亿元的额外收费。(12月28日《第一财经(微博)日报》)
快递业务放开经营权,是公认的进步。快递企业取得快递这一经营权之后,整个快递业也呈现出了良性发展态势。民营快递企业除过依法纳税和交纳相关 费用之外,没有义务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况且,所谓的“快递份子钱”所资助的,是中西地区和农村地区邮政业务,这本是国家和邮政局的责任。
快递企业交“份子钱”补贴国家邮政局,很明显有民企补贴国企的嫌疑,不符合国家给中小型企业减负,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大政策。更值得我们注意的 是,国家邮政局和财政部如果向快递企业收取“份子钱”,快递企业做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者,其会不会将这一“份子钱”转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