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中配发了三张照片,照片中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与一名穿黑裙的女子紧靠在一起,其中有两张照片,女子的手臂分别环抱在男子腰际和肩头。两人面前杯盘狼藉,身后是点歌台。
据当事人高友愿回忆说,这张照片拍摄于2012年的4、5月份,具体哪一天记不清了。当时自己与妻子以及朋友们在KTV唱歌,照片中的女人并不是三陪女,而是他很铁的朋友。(摘自华龙网)
拍摄这张照片的人是谁?能和他们一起在KTV里饮酒、唱歌,还能为他们拍照的一定是当事人所说的5、6个人中的其中一人。我们都知道,作为爱好发微博的人,都是将身边发生的事情第一时间播出去,以换来更多的“听众”。是出于什么原因,用以前的相片,或本来就是近期的相片发这样一篇微博,是造谣中伤还是恶意诽谤?一连串质疑的问号出现在我们的脑中。
我们不能否认,有些时候看事情只看表面,会被假象迷了眼,忽略了真实的结果,造成了无辜的伤害。如果这位所长是清白的,之前考虑到事情的后果,注意自身形象,不穿着制服去娱乐场所,也不会给公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笔者认为,在这个官员形象处于高危状态的时候,面对网络这把“双刃剑”监督的同时,纪检部门更应该加大力度,让那些老想“钻空子”,不穿制服去娱乐场所“胡来”的,包“二奶”、“三奶”、“潜规则”等作风不正派的干部官员严惩。作为干部自身也要警醒,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而不是再火上浇油、“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挽回公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