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防空识别区”无国际法约束力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根据自己的空中防御需要划定的一个空中预警范围。通常情况下,以该国的战略预警机和预警雷达所能覆盖的最远端作为“防空识别区”的界限,其主要作用是“预警”,提示或警告进入“防空识别区”的他国军机不要误入或闯入主权国领空。
国际法专家、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刘楠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国际法规定,一国对其领空有管辖权,但是“防空识别区”范围远超出领空的范围,不具有国际法约束力。“也就是说,宣布了防空识别区的国家,不能禁止其他国家进入这个区域。”刘楠来说。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的单方面行为,目前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实践。
据媒体报道,日本单方面划定的“防空识别区”许多地方已经深入中国专属经济区,几乎整个东海油气田都被划进了这个区域,最近处距离中国海岸仅约130公里,也就是说中国飞机在自己的沿海飞行,都可能进入日本的“防空识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