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火化是权力的冰冷无情
亲人逝去,痛彻心扉,远在他乡打工的亲人千里迢迢拼命赶回来,只为了想见死者最后一面,这完全符合传统民俗。镇雄县的官员竟然不等死者的亲人回来就过早火化尸体,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
为了说明火化工作做得很深入很细致,镇雄县副县长胡建普说:我们对每名遇难者都进行了身份确认,骨灰盒都贴有每人的名字。但这些“措施”显然无法安抚没见到亲人最后一面的村民的情绪。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决定,副县长说,“我们火化遗体的决定,是经过县、乡等相关领导以及村民代表的共同讨论通过的,这些遇难者大部分面目被压得无法辨认,担心村民们看到之后,情绪出现更大的波动。还有一些村民回来的时间会比较久,等那么久的话担心出现卫生防疫方面问题。”
这一说法貌似有理有据,其实就是大错特错。首先,县乡领导以及村民代表无权决定过早火化死者遗体,只有死者亲属才有权作出决定,这是越俎代庖,滥用公权;其次,担心村民看到面目全非的死者情绪激动,更是糊弄人的鬼话,难道提早火化了村民就不激动了?担心村民挟尸讹钱才是真的,只是这理由不敢说出来;第三,担心防疫方面的问题那就更不靠谱了。寒冬腊月,妥善安排,怎么会发生疫情呢?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扪心自问,要是你有亲人被如此冷血对待,还能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大错已经铸成,无论用什么理由来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徒劳无功的。当务之急应该向村民说一声对不起,求得他们的原谅,而不是巧舌如簧,拿着不是当理说。
面对天灾,地方政府必须怀有一颗悲悯之心,以心换心,以德服人,方能尽快安抚遇难者家属的情绪,让死者得安息,生者得安慰。为了怕出“乱子”,挥舞权力大棒,行非人道之举,此为大谬。(湖北日报/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