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警方送检及公诉程序
嫌疑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被刑拘;
警方在刑拘7天后应向检方提请逮捕,但因案情较复杂等原因,可延长刑拘时间一个月,再向检方报请逮捕;
检方作出批捕决定后,警方可继续侦查,但须在两个月之内侦办完毕。如果又因案情复杂不能终结,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之后报检方提起公诉;
检方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法院受理后,应在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追访
被收容教养算劣迹不算前科
2011年,李某曾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是否应称其有“前科”?
对此,一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介绍,收容教养属于行政处罚,因此李某应属有“劣迹”,但不算有“前科”。只有受过刑事处罚,才能称之为有“前科”。并且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种“劣迹”是不被计入个人档案的。
该法官同时表示,虽然李某的收容教养经历不算是“前科”,但如果其这次被法院认定构成强奸,即使此前的事件只是“劣迹”,对他最终的量刑也会产生影响,“但这肯定要比有‘前科’产生的影响轻微得多。”
另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如果这次李某因涉嫌新罪而获刑,按照其户口上的年龄17岁,尚未成年,他将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
李某这种情况算不算累犯?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虽然李某之前被收容教养一年,但这只是行政处罚,因此即使其之后又涉嫌犯罪,依然不构成累犯。”王优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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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李某曾被美国学校开除
在2009年、2010年两个学年里,李某曾在美国沙特克圣玛丽Shattuck St. Mary's冰球学校就读。在此次轮奸事件发生后,有网友爆料称,李某在该校就读时,因屡次违纪被开除。
昨日,有媒体联系到了最初的爆料者李小姐。她表示,其一名亲戚在李某就读该校时与其认识,据她亲戚透露,李某曾在与同宿舍同学讨论国际局势时,与一名外籍同学发生争论直至打架。此外,李某在校期间屡犯校规。
该媒体还联系上了这所学校的辅导老师亨利·道尔(Henry Doyle),他认为,李某是个挺好的孩子,内心善良,但也是个被宠坏的小孩。其证实,李某的确因为不遵守学校的规定而被开除。
“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事发以来,青少年的教育也成了全社会的关注热点。
孩子是家里的宝贝,是掌上明珠,而现在不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几代人好几个家庭都围着一个孩子转,如何教育有时候不是父母或者一个家庭的事。如何让孩子不仅身体健康,还要心理健康地成长,不让“李天一”事件发生在我们的家庭?即日起,本报开通热线96678,欢迎家长、教育专家们拨打热线电话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