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唯一有3张扑克牌,而不是多张,说明死者或杀人者携带有整副扑克牌,而通常牌不离身的人都属于酷爱赌博的人,说明死者或杀人者中绝对有一人酷爱赌博,经常游离于赌博场所。另:三张牌的赌博方式一般都是“炸金花”,南方人玩得比较多,尤以中原一带省份较多,所以死者或杀人者中必有其一老家属于这一带的人,也可判定死者或杀人者很大可能是外地务工人员。还有,从死者身上特征,基本可以断定为非正当职业人员,且1星期无人认领,也可断定死者必为外地来杭从事非正当职业人员,家乡信息闭塞,亲人无法得知其死亡信息,而且女死者周围没有熟悉自己的人员,从事职业必为“见不得光”的。另外,如果现场3张牌摆放很整齐,说明必定是杀人者所摆放,25岁左右的年青死者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不可能在临死前有如此好的心理素质摆放扑克牌,因此可断定扑克牌必定为杀人者摆放,同时也说明杀人者旁边必有帮凶,因为只有在帮凶充分帮忙协助制服女性死者的同时(防止挣扎或喊叫),杀人者主谋才有从容的心情摆放扑克牌,也极可能说明杀人者在最后时刻内心在挣扎(决定是杀还是不杀?),最终决定用3张扑克牌赌博的方式来做决定,与自己内心赌一次。从3张扑克牌的牌面上讲,这3张牌在“炸金花”的赌博方式中属于比较小的牌,也从而印证“杀女性死者”的决定成立,也就是说在这一局赌博中,杀人者认为要杀死女性死者是天意,因为这一局她输了。像有的网友所说,这3张扑克牌是表达其他什么内在含义,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第一、死者为年青人,一方面从事非正当职业的死者没有这么深的文化底蕴,另一方面一般杀人者也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毕竟“杀人”是死罪,天大的事情,除非是刻意挑衅警方;第二、能从容留下杀人痕迹的杀人者,必对杀人现场或杀人所在的周边环境有极大的掌控能力(或非常熟悉),所以扑克牌必定是杀人者留下的,很大程度上也可印证我前面的说法,此人喜欢赌博,而刻意留下去挑衅警方的杀人者毕竟很少,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可印证这三张牌必定是赌博的一种方式,应该没有特殊含义。以上是我的个人分析,仅供警方参考。
1杀手日志太原市网友]
5=5
J=11
K=13
5+11+13=29
29(二舅)
凶手是其二舅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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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友
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