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活下来的少女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宁波中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
2名少女是邻居,从小关系就很亲密。高中毕业后,两人又一起来到宁波打工,在工厂附近租了一间不大的房子同住。
去年9月的一个周末夜晚,林某在用手机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信息中简述了几种不为人知的易令人产生快感的方式,其中有一句便赫然写着,“用绳子勒脖子会让人产生快感”。
无聊中的两人当即产生了兴趣,李某随即提议可以轮流尝试玩这一“游戏”。
两人翻找出一条裙带作为勒颈工具,并商议若受不了了,便当即停止勒颈。
随后,两人面对面躺在床上,一起缓缓将裙带缠绕在李某的颈部。随着裙带渐渐绕紧,李某依然没有表示出任何异样的感觉,林某便慢慢帮其将裙带越勒越紧。
几分钟后,李某开始大声呼救,她一边挥舞双手挣扎,一边尽全力呼喊着“救命”。房间里关着灯,李某的反应又有些突然,怔愣之下,林某只是松开了紧拉裙带的双手,却没有帮李某解开裙带。“我以为她找到快感了”,林某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直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