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家暴立法草案 “男人的克星,女人的救星,法律的完善造福于百姓”
反家暴立法草案,“男人的克星,女人的救星,法律的完善造福于弱者”百姓高呼国家的好。离婚期间性侵妻子是强奸,接家暴报案应立即出警,法院可发人身保护令。广东省妇联召开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期的反家庭暴力法,目前已由国务院法制办拟出草案(送审稿)。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对未成年人实行性侵的都属家暴,而恋爱同居时有暴力行为等都可以按家庭暴力的情况进行处理。
草案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下列行为:
(一)以殴打、捆绑、伤害等手段侵害家庭成员的;
(二)非法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的;
(三)遗弃或严重忽视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
(四)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
(五)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的;
(六)胁迫、恐吓、跟踪、骚扰家庭成员的;
(七)以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员精神损害的;
(八)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性或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