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矿产督察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将对21家部、省发证的大中型重点矿山开展督察工作,覆盖南京、徐州、镇江、淮安、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8个市。
会议明确督察时间安排在6月~11月,开展督察的21家矿山中,17家属于例行督察,4家属于跟踪督察,涉及煤、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金矿、岩盐、硫铁矿、大理石、锶、铁、铜、高岭土、芒硝矿、凹凸棒石黏土13个矿种。
此外,江苏省还将在今年第四季度至明年初结合探矿权年检工作对全省部分重点矿产勘查项目开展督察,并对以往部分矿山督察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