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汽贸有限公司员工冒充“法院的”,民警赶来“帮助”汽车公司遗憾不懂法
10月14日,龙海的洪先生报料说,他前几日在龙海华南汽贸公司预订了一辆汽车,预付了定金2000元,跟商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约定等提车时再交清尾款。没想到,店家却突然要求他再交5万元,才肯给他调车。洪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媒体。漳州电视台《记者在线》的记者接到报料后,前往龙海华南汽贸公司门店采访,却遭到商家阻挠。晨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记者在线》记者在华南汽贸门店拍摄采访时,一名女子走出来制止。“我是法院的,我跟你讲,我可以拿法院证给你看。”该名女子还扬言要把记者揍死。
龙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赶到现场调解,令人遗憾的是,这位民警对于采访权不了解。“人家不让你拍照,你一直要拍人家,人家当然会给你抢东西了,是不是?拒绝你拍照啊,是不是?”视频中,王良智说。
事件发生后,10月15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发出一份说明称,视频中的“法院姐”及其家属均不是漳州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法院系统不存在“法院证”一说。16日,“法院姐”因涉嫌冒充公职人员,损毁公私财物,限制人身自由,被龙海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13天。同时,对于龙海榜山派出所民警王良智处警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龙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进行停止执行职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