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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恋钱财”男女签同居协议 有名无实不曾有过房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30
    铜之家讯:贪恋钱财男女签同居协议 有名无实不曾有过房事 德一对中年男女10年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自愿签订的协议里约定的。10年后,男方患了
     

      “贪恋钱财”男女签同居协议 有名无实不曾有过房事
      德一对中年男女10年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自愿签订的协议里约定的。10年后,男方患了癌症,女方要把男方扫地出门,男方拿协议到建德法院打官司,要女方兑现支付其10年总共5万元的“劳动报酬”。这样的“分手费”看上去太离谱,但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
      中年男女签奇葩“同居协议” 谁提分手要支付对方每年5000元
      一、双方从2005年9月1日开始同居生活,相互均以夫妻关系对待,终身相伴;二、男方以此为家庭,对家庭生活负责,竭尽全力维护女方及其儿子的生活;三、女方儿子长大成家后,如坚决要求男方离开家庭,女方也无法阻拦容留男方,女方即按雇工每年支付甲方工资劳动报酬5000元(从2005年9月1日同居时开始计算),如女方不支付,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男方中途擅自离开,男方同样按每年支付女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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