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在集团召开的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2016年度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开展了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述责述廉工作。按照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和反腐倡廉“两个责任”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述廉暂行办法的规定,会议抽选了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王磐松,集团机关纪委委员、审计部主任李犁,迪庆矿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孙彩霞,凉山矿业财务总监林德发4人在会上分别进行了现场述责述廉,并现场回答了集团领导就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相关问题的提问。
据了解,按照集团开展年度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的安排,集团管理的128名中层干部已按规定向集团纪委提交了书面的述责述廉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集团及所属企业各级党委已认真把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了肩上,坚持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加大了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办力度,集团针对各类专项检查找出的各类问题也做到了及时整改,“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015年初,集团党委与所属21家二级党委签订“主体责任书”,与集团班子成员及134名集团管理的二级企业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与集团33名机关部室中层干部签订“廉洁从业保证书”,集团纪委与所属19家二级纪委签订“监督责任书”,强化了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解。12月,集团党委印发了《2015年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分解考核办法》,对所属各二级企业,明晰了21项分解考核项目,对两级机关各部门以共性责任、个性责任两类,共明确考核项目细分17项。跟踪考核制定了量化分解的考核目标,体现了精准化的针对性考核。考核结果将应用于集团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同时也将作为集团对各考核对象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