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办法》共七章44条,除了规定学校有权自主招聘紧缺教师,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内容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学生扰乱教学秩序,教师可对其进行适当惩戒。
也有部分老师担心,青岛虽然将“惩戒”写入规章,但只说“适当”惩戒,如何把握这个“度”又是一门学问。“怎么算‘适当’,比如说,打手心如果算‘适当’,那打屁股算不算?让学生到操场跑圈,跑几圈算是‘适当’惩罚?这样让老师自己拿捏也挺为难。所以将‘适当惩戒’写入规章只是第一步,更应该出台相关细则。”受访老师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