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海发布了一项关于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办法》的通知,有钱又限购的想买房的同学们注意啦!到12月使用权也限购了,列入普通住宅限购范畴!
2.沪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3.沪籍单身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4.户口本不在一起的沪籍家庭,也只能买一本房卡的使用权房,不能购买多本房卡的同一套使用权房,限购;
使用权房是指上海市不可售、非独立的成套公房,这类公房只可以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操作流程相当于使用权证更换名字,转承租人,也就是所谓的“差价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