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告披露,公司拟出售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的新中日本株式会社90%股权给亚洲渔港(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双方于2019年7月2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于2019年8月27日签署了需经交易双方股东大会批准等生效条件的《亚洲渔港(大连)食品有限公司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獐子岛渔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大连新中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新中日本株式会社之股权转让协议》。此次交易金额为2.345亿元。
此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则要求,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对上市公司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8年2月9日,公司因遭受天灾核销虾夷扇贝损失公告后被中国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95号),目前公司仍处在调查预处罚待听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