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改善服务供给中激发市场活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通过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巩固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购买力度、落实社会组织人才优惠政策、提升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中实现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全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承接项目达到164个,较上年增加50个,增长43.86%。
二是在提升服务质量中扩大购买领域。坚持将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领域,切实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2019年,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性服务领域实施项目达到320个,占项目总数48.48%。累计投入资金14.52亿元,占总投入70.18%。城乡社区、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与就业、公共安全等成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重点,涉及项目及资金分别达到520个、17.61亿元,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投入78.79%、85.1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实施项目210个,占项目总数31.82%;城乡社区类涉及资金10.34亿元,占总投入49.98%。作为首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级试点城市,合肥市通过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入选财政部购买服务典型案例。
三是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助力分类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在2020年底前,将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将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完成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建立公共服务清单。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修订与调整。
四是在发挥长效机制中优化政策设计。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在新一轮社会服务“1+4”政策修订中破立并举,重新设计架构体系,突出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两大核心,出台《合肥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政策期内,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志愿服务联合会全覆盖。每个社区拥有志愿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注册志愿者不低于13%,志愿服务参与率不低于30%。每个城市社区有2名以上、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政策创新,首次将探索社会组织高层次交流和转型智库发展,作为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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