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2014年的第一天,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等也正式实施。在这其中,今天开始正式施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引人瞩目。
这个《办法》就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内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力求节约会议经费开支保驾护航。在这其中有哪些具体措施和亮点,未来执行中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办法》压缩了会期,要求一类会议按批准文件从严控制会期;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也由原来一般不超过3天压缩为不得超过2天;三、四类会议的会期也不得超过2天。同时,控制参会人数,二、三、四类会议参会总人数不得超过300人、150人和50人。
此外,《办法》限制了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并明确要求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按这个管理规定,它应该说可以起到一个效果,就是可以较大幅度的而压缩会议经费。
针对各种现实存在的会议费管理问题,《办法》不仅细化了许多“应该怎么做”的规范,而且开列了许多十分明确“不得做什么”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等等。
白景明:突出的就是要建立人民满意的高效、廉政、透明的服务型政府,这种管理的细化,这种制度上的细化就要做到制度本身无漏洞,不让钻空子,应该说是更严厉。会议费的支付结算方式,只能用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禁止用现金,这就卡住了用现金套取钱财,预算管理部门运用信息化平台可以实时地看到资金的往来。那么就可以判断出来,你是不是按照计划在开会。
这份《办法》中还规定,对于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和天数进行报销、违反规定扩大会议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这样解读:
白景明:它是要低成本地提供公共产品,本着对全国纳税人钱负责人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低成本地提供公共产品。因为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有成本的,那我们要尽可能地压缩这个成本,把钱腾出来,更多地用在民生保障上。细化预算管理,才能真正使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中央这个层面的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全国来讲都是有指导意义的。
旧版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实行了多年,这次的《办法》可以说是升级版,在规范范围上实现了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
白景明:所有的财政供养机构,它的会议都要照这个办法来进行,具体说各种事业单位都在里面,不仅仅是行政机关,因为财政资金是由各类单位来使用的,全覆盖就是要保证全部的财政资金的使用都能够合规合法。
不仅如此,这次的《办法》还实现了对各类会议的全覆盖,在原有会议分类的基础上,首次将部门召开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业务性会议作为四类会议纳入了规范范围。(记者 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