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关于乙肝疫苗问题调查进展情况。通报称检查未发现深圳康泰公司在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未发现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存在质量问题。
通报称,2013年12月21日至27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检查组,对深圳康泰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涉及到的8批次康泰公司乙肝疫苗进行了检验。现场检查和先期送检的2批产品检验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了乙肝疫苗检查检验情况研判会,会议邀请世界卫生组织疫苗专家,国内疫苗领域知名专家参会。与会专家经过对检查检验情况的研判,一致认为对康泰公司的生产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过程科学严谨,结果真实可靠。
通报称,检查组由4位长期从事疫苗认证检查和质量控制的国际药品GMP检查员和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中,检查组重点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和交叉污染,是否存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和异常等情况,对企业的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过程控制、生产车间、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环节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并采集了相关原始数据。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涉及的8个批次产品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偏差、变更,以及所有物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情况等。检查组认真比对了近3年来企业的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环境监测数据、公用工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工艺参数、仓储、冷链运输等文件和记录。
通报称,经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该企业只生产乙肝疫苗一个品种,不存在与其他品种共线生产发生交叉污染的可能。该企业乙肝疫苗的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记录等文件符合要求。企业原辅料供应商稳定,三级菌种库按规定进行管理,产品生产和包装按照批准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相关记录完整。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无菌分装区域实行全程动态监控,经对监测数据的检查分析,未发现导致产品污染的情况。检查组认为康泰公司乙肝疫苗生产和质控与注册批准的制造检定规程一致,通过对乙肝疫苗的原液、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回顾,8个批次产品的各项检定结果、工艺参数与企业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相比较,其各项检定结果均在合格范围内且基本稳定,关键工艺参数在设定范围内,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本次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在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
通报称,2013年12月17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送检的深圳康泰公司2个批次乙肝疫苗进行检验。该2个批次样品分别来自湖南省衡山县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90)、湖南省常宁市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90)、湖南省汉寿县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88)、湖南省衡山县白果中心卫生院(批号C201207090)和湖南省常宁市荫田镇中心卫生院(批号C201207090),合计956支。其中对衡山县、常宁市和汉寿县疾控中心采集的样品进行了全部项目的检验,包括:鉴别试验、外观、装量、pH值、铝含量、体外相对效力测定、无菌检查、异常毒性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因衡山县白果中心卫生院和常宁市荫田镇中心卫生院库存样品量不足,采集的样品进行了安全性项目检查,包括:鉴别试验、无菌检查、异常毒性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检验结果显示,该2批次样品均符合企业注册标准和国家药典标准。
通报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上述2个批次样品检查结果与同批次产品批签发时结果对比,各项指标没有明显变化,检验结果与批签发结果一致,说明产品质量稳定。
通报称,2010年至2013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共对康泰公司申请批签发的346批乙肝疫苗进行了资料审核和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且各批次之间数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表明生产工艺成熟稳定。为了保证疫苗安全有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连续2年对乙肝疫苗进行了市场抽验。2011年抽取4家企业16批乙肝疫苗,其中康泰公司疫苗6批;2012年抽取4家企业24批乙肝疫苗,其中康泰公司疫苗4批。抽取样品全部进行了全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综合上述检验结果和数据回顾分析情况,未发现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存在质量问题。
通报称,2013年12月13日至19日报告的5例怀疑与接种康泰公司乙肝疫苗有关病例,4例死亡病例初步判断与接种疫苗无关,待完成尸检等相关工作后,将做出最终诊断;1例重症已康复出院,该病例不排除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过敏性休克)。暂停使用康泰公司全部乙肝疫苗后,12月20日至31日期间,各地又报告了13例怀疑接种康泰公司乙肝疫苗死亡病例,均为12月20日以前接种过乙肝疫苗。据了解,至少8例病例死亡原因已有明确临床诊断,家长在看到媒体报道后,怀疑与疫苗接种有关,要求重新进行诊断。经专家组再次诊断,目前9例已明确诊断,与接种疫苗无关;其他4例初步判断也与接种疫苗无关,待完成尸检等相关工作后,将做出最终诊断。
通报称,对以上18例病例流行病学分析发现,病例呈多样化的临床表现,主要死因包括重症肺炎、窒息、肾功能衰竭、重型小儿腹泻、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胎粪吸入综合征、婴儿猝死、先天性心脏病等,缺乏同一性;病例分布在9个省18个不同县区;除湖南省有2例死亡病例(死因分别为重症肺炎和婴儿猝死)接种同一批号疫苗外,其余病例接种的疫苗批号不同。另外,报告病例的死因构成与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系统报告的婴儿死因构成无显著差异。
通报称,引起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原因主要有5种,包括疫苗质量问题、接种操作问题、个体异常反应问题、偶合其他疾病问题和心因性反应问题。病例的调查也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此次报告病例不存在心因性反应问题。从各地调查结果看,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符合要求,疫苗储存、运输符合规定,接种环节符合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