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的一项惠民工程,据统计,2008年至2013年,中央已累计安排96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1300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加上地方政府的补助,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得到极大实惠。不过与此同时,这项涉及大量农户的工作,在资金核发上也频现“雁过拔毛”乱象,急需引起重视。
前不久,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旺沙村原支书冼金辉、原村主任周水平、原村文书刘光华3人,因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处费35760元,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2010年至2012年间,冼金辉等3人在明知道旺沙村3户农民房屋早已建好的情况下,私下谈好“价钱”,通过编造不实材料为3农户分别“争取”到1.6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随后向每户索要6000元共1.8万元的回扣,将其中8000元送给相关镇干部,余下1万元由3人瓜分。另外,带领镇建设站工作人员去本村农户家拍照,冼金辉等三人还要求16户农户付给“辛苦费”共17760元。
今年以来,类似案件在广西大新、资源、灌阳、巴马、临桂等地也查处了多起。
上半年,大新县19名村干部被查出贪污390户村民危旧房改造款27万元,有的危房改造农户通过村委会向政府申请1万元补助,但到手不过5000元,其余的被村干部截留贪污。巴马县女村官黄某在担任村民委员会委员兼文书期间,为7户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非法收受“感谢费”7000元用于自家建房。
事实上,不仅在广西,河南、贵州、河北、安徽、陕西等地均发生了类似案件,绝大多数涉案人员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虽然就单一案件看往往涉案金额不算大,但它严重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老百姓特别痛恨。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雁过拔毛”的手段主要有四种:
一是索取回扣、“辛苦费”。农户不给“辛苦费”,就不给指标。一位村民向记者反映,前几年他反复申请危改指标,但每次村干部都说分配完了,2013年他无奈给了村干部3720元“指标费”后,顺利拿到指标。
二是直接克扣、截留或挪用。由于农村群众对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不了解,一些村“两委”干部趁机提出帮助代办领取,从而克扣、截留部分资金,只给农户兑现一部分补助;有的则以“为村里做善事”为名克扣补助金,达到私吞目的,或者不及时兑现发放补助,私自挪作他用。
三是出卖指标。一些村干部将补助指标安排给已经建好房屋的农户,与其私下配合完成手续,再从农户领取的补助金中提取费用。
四是虚报冒领。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亲属的名义上报,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
今年,国家把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户均补助标准由7500元提高到8500元,并且提出,到2020年完成240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地方此类“雁过拔毛”式职务犯罪快速增加更让人担忧。
以广西贵港市为例,该市2011年查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涉案人数7人,涉案金额7万多元;2012年查办此类案件10件,涉案23人,涉案金额53万多元;今年仅前7个月就查办此类案件15件、涉案33人,涉案资金82万元。
贵港市监察局副局长黄雪葵认为,危房改造领域案件多发,主要原因是一些乡村政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该公开的没有完全公开;部分危房改造对象维权意识淡薄,认为村干部“有功劳”,该得“好处费”。此外,这项工作还存在监管盲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邓敏说,现在村干部经手管理的民生资金越来越多,监管方式应有所改进,“单靠相关政府部门检查固然有一定效果,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加上基层人手也少,拉网式核查的难度很大。”
邓敏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已建立民生资金网上监管平台,若这种办法能够尽快普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就可以纳入网上监管。应该补助多少、都到了哪些人头上,任何人只要登录网站查询就一目了然,这样就能发挥群众监督的强大力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少问题。(记者 张周来 邹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