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案”再曝“硕鼠”: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敛财6000万出庭受审
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而范增玉涉案事项大多与此前已受审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有关。
据了解,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范增玉于2012年9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12月18日对其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于2013年6月28日曾被退回补充侦查。鉴于案件重大、案情复杂,期间检方曾延长审查期限两次。
2013年9月24日,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丁羽心称,自己曾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但检方针对范增玉的起诉书显示,除了涉嫌受贿,范增玉还被指控犯贪污、诈骗两项罪名,并且均与丁羽心有关。
——贪污260万元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贪污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担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负责处理扶贫办培训中心业务欠款的职务便利,将丁羽心向扶贫办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据为己有。
——先后38次向丁书苗索、收4000余万元
范增玉被指控受贿的事项有两项。其中一项是受人请托为子女安排在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币10万元,而这只是范增玉受贿金额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则是来自丁羽心。
检方指控称,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参与扶贫项目、树立正面形象的请托,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2013年9月的庭审中,丁羽心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审中其他证据材料显示,范增玉对此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羽心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从丁书苗处骗取近1700万元
至于范增玉被指控犯诈骗罪,也与丁羽心有关。根据检方指控,除了一笔390万元是范增玉以帮助归还欠款为名从丁羽心处骗取,另外两笔均是丁羽心被有关部门调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领导或疏通关系名义从丁羽心及其下属处骗取。
检方指控称,2010年12月间,范增玉冒充有关领导,与丁羽心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羽心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另一笔则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范增玉对丁羽心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为丁羽心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
事实上,范增玉所谓的“疏通关系”并未让丁羽心脱困。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2013年9月24日,身体状况不佳的丁羽心出现在被告席前,庭审期间曾一度差点摔倒在地。(记者涂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