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综合媒体消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决定开除张军党籍、公职。原刑三庭庭长张军被曝与人开房后引发关注,经查,张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影响恶劣。省高院决定给予其这一处分。
2013年12月8日,互联网上出现《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对此,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后发布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后经官方确认,该帖文及视频涉及人员系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据公开简历显示,张军,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北京市人,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法律本科学历。
此前,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违纪违法、中共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张洪因严重违纪,被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终止二人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稍早前的1月6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布,宜昌市副市长郑兴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1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免去张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