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集团原总裁张海减刑案弄虚作假已被众人熟知,但问题可能还不止这些。广东省高院昨晚首度在微博回应称,张海不仅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而且其在一审判决后二审判决前提供的立功事实也可能有问题,省高院为此已立案审查。
广东省高院昨晚发布微博称,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是错误的。韶关市中院依法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日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广东省高院同时认为,该案原生效判决(即广东省高院做出的终审对张海判刑10年的判决,记者注)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的事实也可能有误,目前已立案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27日,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犯罪立功,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然而,服刑6年后,张海便悄然出狱,一时引起了社会关注。当时便有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张海能够减刑是因为“走了后门”。但质疑一直缺乏官方确认。
2013年11月19日,广东省检察院向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中,首次从官方角度公开确认了张海减刑案背后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当时,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该报告中的“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部分提到:“加强监所检察部门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处了原江门市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徇私舞弊减刑系列案等案件。”
今年1月8日,广州市中院召开减刑假释案件新闻发布会,该院审监庭庭长陈冬梅在谈及近年一些有问题的减刑假释案的危害性时,列举了健力宝集团原总裁张海减刑案,但未提及更多。随后,张海案再次步入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