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罢免结伙殴打他人的乌鲁木齐人大代表唐新德人大代表职务,并依照法律规定报请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备案。
日前,腾飞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 唐新德 在公司开发的小区业主前来维权时,发生争执引发冲突,期间 唐新德 无视法律法规,结伙殴打前来维权的业主。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正在召开的乌鲁木齐市“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对于那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不公平、不公道的,不尊重民意、不尊重老百姓的,甚至于欺负老百姓的案件,市委、市政府都会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惩处。”8日,在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就此事件发表意见说,“为广大老百姓谋利益是市委、市政府唯一的职责、唯一的任务。抓稳定、抓发展,最终都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为老百姓谋利益。社会上只要有不公平、不公道的事,不管是任何人,市委肯定一管到底。对发生在一些行业欺负老百姓、没有诚信、没有公平、不守信誉的案件,有多少处理多少。”
因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 唐新德 的人大代表职务作出罢免决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已向该市市民发出手机短信告知,近日,因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 唐新德 结伙殴打他人,经公安机关报请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 唐新德 做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决定。(记者胡仁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