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半,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
法庭上嫌犯范杰明称,2013年6月22日17时许,因与同事张某发生争执,一时泄愤之下杀害张某。杀害张某后,范杰明开车逃至前妻在周浦的家中,并取出私藏在家中的枪支弹药。在取得枪械后,范明杰计划劫持一辆黑车逃跑。当晚范杰明乘坐黑车行驶至沪南公路时,使用枪支吓唬黑车司机,遭到司机卞某反抗,范杰明开枪将其杀死。
范杰明供述,自己在杀害黑车司机后非常害怕,但是已经起了杀心,想着“杀一个人也是杀,杀两个人也是杀”,干脆返回工厂杀人。范明杰因担心一支枪不够,于是逃至浦东某部队营房门口,枪杀一名哨兵,另致一名哨兵受重伤,并抢劫一支冲锋枪。
当晚23时许,他回到工厂后,在工厂大门口遇到李致中等人,便开枪杀害李致中等3人、击伤2人,进入厂区后又射伤一名民警。范杰明供述,在工厂开枪时,由于民警身着便衣,并不知道自己开枪打的是民警。在打伤民警后,范杰明被制服,一天之内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记者 萧辉 实习生 郑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