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广东东源警方通报该县关于居民吴伟青疑“因扶老人被诬自杀”事件的初步调查结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男子与老人当事双方发生过碰撞或刮擦。
2013年12月31日,广东东源县漳溪乡发生一起事件,当事行人周火仟受伤,当事摩托车驾驶人吴伟青于2014年1月2日自杀身亡。
该县公安机关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根据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家属以及相关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并对提取的所有可能相关的痕迹物证进行比对检验后,初步查实事件事实。
据调查,2013年12月31日13时许,吴伟青(男,45岁,东源县漳溪乡群星村人)驾驶一辆男装两轮摩托车从漳溪乡中联村往漳溪街镇方向行驶。当行至中联街下街路段(水泥路面,路宽3.6米)时,遇前方一名同向而行的老人周火仟(男,79岁,东源县漳溪乡中联村人)拄拐杖行走在道路中间,吴伟青驾车从周火仟右侧超越后发现周火仟摔倒,即在前方路边停车,双方发生争吵。家住现场附近的村民周某某听到争吵声后出来,得知吴伟青和周火仟是因为有无“撞人”一事争吵后进行了劝解,并去扶周火仟,未能扶起,遂要求吴伟青下车帮忙,两人一起将周火仟送至漳溪乡医院检查。后周火仟转到船塘镇医院、河源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周火仟的伤情经医院诊断系右股骨颈骨折。
因事发路段没有视频监控,警方经多方调查走访暂未找到直接目睹事发经过的证人,经现场勘验、伤者受伤部位检验、伤者体表检查、涉事车辆检验及综合有关证人证言等情况,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事双方发生过碰撞或刮擦,但不排除其他原因致周火仟倒地受伤,警方将对事件作进一步调查。(记者郑天虹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