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代会郑州代表团审议报告时,省人大代表、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说,现在案件增多,但案值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偏少,今后宁可少办案,也要办大案。
案多人少是困扰法、检两院的共同问题,拿郑州市检察院来说,杨祖伟介绍,全院每年的案件占全省检察院的1/5~1/6。
“案件是增多了,但我觉得对个案深挖得还不够,比如对窝案、串案的挖掘。”杨祖伟说,这一问题的典型表现是,对大案、要案的办理偏少。
他说,按照河南的标准,贪污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称为“大案”,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称为“要案”。“现在大案的标准偏低,案值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办得太少了。”
贪腐案件是个敏感话题,杨祖伟说,“贪污就像吸毒,一旦沾上,就不会放手。我们办过一个案子,有个官员被审查时说,他家里有个铁柜子专门放现金,他每星期看两次。大家都很纳闷,他说经常看看心里比较舒畅。”
他说,现在都在讲“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这些都是指官的大小,“其实有一些官尽管不大,但所涉案值比较大。”
“一定要深挖,宁可案子办少一些,案子也要办大一些,这样才有好的社会效果。”杨祖伟说。(河南商报 记者 赵强 杨晓楠 陈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