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陕西渭南1月24日电(记者冽玮 阿琳娜 张一辰)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24日对与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公开宣判,4名被告中有3名分别获刑。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临时负责人司欣、产科主任高文平、副院长姚军民、院长王莉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分别依法判处司欣有期徒刑一年;高文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姚军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被告人王莉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的妻子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董珊珊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来国峰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1月24日,来国峰获悉此案的判决结果后,第一时间向中新社记者表示,他认为对4名被告量刑过轻,且对富平妇幼保健院疏于管理及其不规范的工作流程等提出质疑。
他说,打印着梅毒弱阳性化验结果的化验单上,显示的报告时间为13时21分。但院方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病人和家属。院方的病程记录显示,当天下午16时50分,当班医生才将该结果告知家属,并建议到上级医院复查。董珊珊进产房时间为19时20分,因为担心孩子生在路上,来家人决定放弃到上级医院复查,而选择就在妇幼保健院生产。对此,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现孩子被拐卖后,医院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也没有报警。来家一直在等医院给个说法,一直找医院的领导都没人管、没人问。
来国峰强调,由于富平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的失职,本该住院几天的一个顺产,他拖到11月才办理出院手续,就为了等医院给他一个说法。同时,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医院领导来看望时拿的礼物我全部扔到窗户外面了,我不接受这个迟来的道歉,早干吗去了”。
来国峰还透露,今年1月7日他已经起诉了富平妇幼保健院,申请索赔,富平县法院让他等候通知。过几天。他准备到法院去看是否受理了,如果不受理将继续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