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胜诉 曾被政府认定为恶意讨薪
112名农民工的艰难讨薪路
实习生 杨之光 本报记者 王亦君
“看到判决书就有拿到工钱的希望了。”1月23日,农民工代表罗治平说。
2014年1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名农民工讨薪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包工头周忠诚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月22日,罗治平等人拿到了判决结果。
“工人们拿到钱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了。”农民工的代理律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时福茂说。
112人被欠薪400多万元
罗治平等112人于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受雇于“包工头”周忠诚,在河北省廊坊市“晓廊坊”商品房项目工地打工。工人们大多来自四川、河南与湖北等地,其中不少人与周忠诚是老乡。“他懂工程,我们都相信他,好多人就没和他签合同。”罗治平说。
据了解,“晓廊坊”楼盘的开发商是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公司)。荣盛公司将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了河北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中瑞公司又将该项目11、12、13号楼的主体结构扩大劳务部分分包给周忠诚。
在周忠诚与中瑞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内部劳务分包协议》中,有关劳务报酬的部分规定:“每月按工程进度月完成量拨付70%。”然而,实际情况是,荣盛公司无法按时支付中瑞公司工程款,中瑞公司也就无法支付施工队劳动报酬,工人们就无法按月拿到工钱,据时福茂介绍,整个2011年,中瑞公司只向施工队支付了24万元,周忠诚在给每名工人发了1000元工资后,就再也没有发放其余的钱。身为技术人员的罗治平被欠了近23万元,“多则几千上万,最少的也被欠了500元,大家总共400多万元工钱,就一直被拖欠到2012年工程竣工。”
据时福茂律师介绍,2011年8月,周忠诚与中瑞公司又签署了“扩大劳务分包合同”。其中规定:三栋楼主体结构在2013年1月15日全面完成,每平方米按315元结算。如果逾期完成,则每平方米按280元结算。由于后期工程里中瑞公司方面无法按时供应原材料,导致工程队在2011年下半年停工数月,无法如期完工。中瑞公司最后不但要扣除一些款项,还坚持以每平方米280元结算。“双方对劳务报酬的算法不同,极大地影响了工程款的支付。”时福茂说。
在信访办住了一周,被认定“恶意讨薪”
其间,工人们曾到河北省廊坊市劳动局、廊坊市清欠办和廊坊市信访办等部门反映问题,并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栏目投诉,但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却让工人们的讨薪之路充满艰辛。
“信访办说找劳动局,劳动局说去找公安局,我们的工人去过公安局好几次也没用。想到市政府找市长,又不让我们见。”罗治平说,当时正值2012年隆冬,由于缺少路费,工人们只能徒步往来于几个部门之间。“走了好远的路,就问我们有没有用工合同,一句话就给我们打发了。”
对此,时福茂表示,工人们手中的欠条以及包工头记录的工作考勤表都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仅凭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认定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敷衍推诿的行为。”
“最后,我们十几个工人拿着铺盖卷到信访办里边住了一个星期。”罗治平说,情绪激动的工人们堵到了信访办门口,“廊坊市信访办把法院、公安局、劳动局等三四个单位的人都组织到一起,还是没解决问题,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弄得我们非常无奈。”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一份当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晓廊坊”工程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反馈,其中写明,“周忠诚数次组织农民工上访,以讨薪为由,给政府施压,讨要材料费和租赁费”,通过向发包方核实,反馈认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人工费计算合计为840万元,工人工资发放表总计为843万元,按合同工人工资已经超发”,“围堵政府部门,以讨薪为由,讨要材料费和租赁费,属恶意讨薪行为”。
“这实际上就是算法上的争议而导致反馈中所谓的超发工资。”面对这份政府反馈,时福茂认为,河北省住建厅没有经过认真调查,听信了发包方的一面之词,“他们没有听到农民工的声音,就随便定性为恶意讨薪,是一种敷衍和推诿”。
“其实这个事情挺简单的,中瑞公司把钱付给周忠诚,周忠诚把钱付给我们。我们活儿干完了,你说质量哪有毛病,扣完钱之后把工钱给我们。中瑞公司故意拖我们,材料不到位,我们怎么干活儿呢?本来一两个月可以干完的,最后拖了半年多。”
干活儿拿钱,这在罗治平等112名工人眼中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被定性为“恶意讨薪”,一下让他们的讨薪陷入僵局。
“应该带着对农民工的感情来工作”
2012年年底,经四川省巴中市驻京办介绍,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代理了此案。
“这两年我们还没有受理过上百人的讨薪案件,在北京超过五十人都是很少的。政府先定性为恶意讨薪,我们把这个骨头啃下来,翻案是非常困难的。”时福茂说,人数众多,政府首先定性“恶意讨薪”决定了这个案子很特殊。
随着案情的发展,时福茂又发现,在建委备案的是荣盛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了四川和保定的公司,实际上的承包方是中瑞公司,“阴阳合同为政府部门和律师查清事实设置了障碍。”时福茂说。
“当时已经是年底了,还有36人滞留在工地没钱回家,他们就用方便面调料煮白菜,打算熬过一个春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说。
2013年1月22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立案,6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周忠诚和中瑞公司就劳务费承担连带责任,荣盛公司在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中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4年1月13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名被告当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
“从农民工讨薪角度看,通过劳动监察,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这是个低成本高效率的手段。”佟丽华认为,在面对农民工讨薪时,建委、信访办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有服务意识,“这个案子中,农民工找了多个政府部门,最后却被定性为恶意讨薪,等到我们接手的时候,农民工情绪已经很激动了。有关部门是推是拖,还是真正帮助农民工讨回工钱,官员的服务意识是有问题的。”
“应该带着对农民工的感情来工作,如果都不负责任地相互推脱,动辄就说这事不归我管,这属于恶意讨薪,最后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出现恶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佟丽华说。
“有的农民工一听说打官司可能要一两年,就放弃了诉讼,宁可去堵政府。司法部门要便利农民工依法维权。”佟丽华认为,司法部门要畅通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路径,“我们在普法时,呼吁农民工依法维权,但当法律途径非常困难复杂,农民工发现这条路走不通,就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对于屡禁不绝的欠薪案件,佟丽华认为层层转包是罪魁祸首,“导致欠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筑领域的层层转包,层层转包导致腐败,大包中包小包层层扒皮。层层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工程款在转包中变少了,最后就反映在工程质量上。”佟丽华说,“要打破层层转包,这是治本之策。”
“另外,凡是涉及欠薪的几乎都不能按月支付,国家明确规定工资要按月支付,如果不按月支付工资,工人们就停工,会极大地遏制欠薪行为。”佟丽华认为,现在许多工地采取年底统一结算的办法,容易导致欠薪现象的发生。“无论是劳动管理部门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应该严格检查工资是否是按月支付。”
对于本案暴露出的农民工不与用工方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佟丽华认为,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检查是否用工方与农民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尤其是在备案的时候,要形成有效的审查机制。“这个案子有备案,但却是阴阳合同,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审查力度。”佟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