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花2亿资金为违法乱纪埋单”“郎溪县城区道路建设用地问题”…… 近日,安徽省劳模、宣城市一、二届人大代表任克明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当地一系列乱象。
2月12日上午,郎溪县公安局在郎溪县新闻网上发布消息称:警方认定其捏造并散布大量不实言论,诬告诽谤,影响恶劣,对任克明处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郎溪县公安局在郎溪县新闻网上发布消息的截图
警方:诽谤帖文点击量十万余次
今天上午10:53,郎溪县公安局在郎溪新闻网上发文称,2013年12月以来,任克明在国内多家互联网站持续发布相关贴文,捏造并散布大量不实言论,对他人进行诬告诽谤。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多家网站相关贴文累计点击量达十万余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及网络环境,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对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严重侵害,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警方于2014年2月11日对任克明处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郎溪县公安局表示,以上处理过程严格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并告知其家人。
县政府:举报内容早已妥善解决
另外,对于任克明的举报内容,郎溪县政府于2月11日晚在郎溪县新闻网作出回应,称郎溪县城区此前确实存在违规用地等问题,但那是发生在2002年的事情,且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处罚。回应中还提到,对无视法律、肆意诽谤、歪曲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解决。
郎溪县政府新闻办对此回应如下:
一、发生于2002年的郎溪县城区道路建设违规用地问题,经上级纪检监察、国土等部门调查核实已依法查处,对涉及的六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三名涉案人员司法部门已依法追究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县城区道路建设违规用地依法依程序注销、收回、报批、公开招拍挂。后续土地收回补偿问题,金陵、华欣两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分别按照省高院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裁定书依法执行完毕;
三、经审查工商登记资料证明,金丰公司是以个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者均为自然人,昌发公司及任克明本人不在其列。其因投资权益归属发生的争议,可依照法律程序向负有赔偿义务方(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四、郎溪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法律程序公开、公正、公平继续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并请相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对无视法律、肆意诽谤、歪曲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解决。(记者张磊 韩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