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导致5人死亡。死者家属反映,这5人是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否认了这一说法。
此后,死者家属先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据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2013年8月24日23时05分,由何远航驾驶的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拼装丰田小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何远航及无牌照拼装小轿车上乘车人周伟强、郭子权、王文权、黄淙五人死亡。”
死者周伟强的父亲周永辉说,周伟强出事前经常晚出早归的行为让他很担心,经追问得之儿子是在帮钦州市公安局追查走私。
周永辉:他说是帮公安局拦的走私品,他说不是做违法的,是帮公安局做的,公安局里面有打非办,那里叫我们去做。
死者黄淙的哥哥黄君景回忆,事发当晚,弟弟曾亲口告诉他是去帮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做工的:
黄君景:出事的晚上,在我家里吃饭,饭还没有吃饭,他接到一个电话,他说要出去干活,做工,就是跟打非组去抓拉货的走私车。
死者郭子全的妻子张芸娇:8月24号晚上6点十几分,他说去做工。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先后向钦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问题,9月18日,钦州市公安局向五名死者的家属发出了信访答复意见书,据意见书记载:“8月24日晚发生在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段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不是钦州市公安局派出人员,钦州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违法犯罪工作中,没有聘请过任何人,也没有提供过任何服装、工具、车辆给任何人使用。”
死者们的家属告诉记者,五名死者虽然都是帮钦州市公安局做工,但没有和公安局签订过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性质,死者生前的工作日记记录下了他们为公安局查扣走私物品的相关信息。记者调查发现,死者黄淙、郭子权和周伟强分别在8月22日和23日记录下了他们当晚查扣的车辆号牌、车型和走私品信息,三人的日记内容相互契合。
据钦州市正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死因分析意见书记载,“死者黄淙,尸体上身穿一件黑色圆领短袖T恤衫,下身穿一件黑蓝色西裤,带黑色皮带(警用)。”
死者黄淙的哥哥黄君景:他出事的时候穿着一条警用裤子,还有警用皮带。
死者黄淙的妻子黄萌告诉记者,警用制服是去年七夕情人节那天发的,因此记得很清楚:
黄萌:那天他说要跟我出去吃饭,那天说是情人节,后来他又说他有事不能跟我出去,然后他回来就拿了一套衣服,说,你看,人家发制服给我去工作了,他每次出去做工都是穿那套衣服出去的。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