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2月21日电 (记者 张浪)记者21日下午从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对于网络爆料“警察开警车给某茶楼送菜”一事,支队纪委部门给予当事警车司机处理:对张某给予待岗学习1个月处分,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个人承担车辆使用相关费用100元;责令张某在大队民警职工大会书面检讨;责令直属二大队向支队作出书面检讨;支队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进行通报。
20日下午,达州网友“土生达州人”在当地一网络论坛发帖爆料,称达州一警察开警车给某茶楼送菜。经媒体大量转载后,达州市公安局立即责成达州市交警支队纪委调查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在网络论坛对网民予以回复。
据调查,“川S0889警”警车系达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警用车辆。2014年1月14日,该车驾驶员张某未经批准,私自驾驶该警车运载私人物品送至其妹妹打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