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卖儿童提供“一条龙服务” 网络贩婴披公益外衣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网络在给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之外,也给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新的空间。
经公安机关调查,“圆梦之家”就是一家涉嫌买卖婴儿的网站。网站的创办人和管理人周某曾表示这是个收养儿童的公益平台。那么,周某口中所谓的“公益”平台如何成了网络贩婴的工具?
“送养待产宝宝”、“没有孩子,诚意领养女宝宝,有补偿”……点开“圆梦之家”网站,类似的送养领养信息累计有几万条。其中不乏有偿的信息。
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一共发现了包括“圆梦收养送养之家”在内的4个涉嫌买卖婴儿的网站和30个qq群。
27岁的四川男子周某是“圆梦之家”的创办人和管理者。周某说,他妻子不能生育,他最初是想通过网站和qq群收养一个孩子。
犯罪嫌疑人周某:07年左右,叫圆梦之家,当初建这个qq群的目的是想通过这个渠道,自己收养一个孩子。“石林“(网名)找我以后这个事情就变了。变得有点像在里面赚钱的感觉。
周某说,“石林”找他代销倒卖买卖儿童所需的相关材料,他通过返点获利。为此他开了一家网店。表面上卖的是黄金饰品,但实际交易的确实贩卖婴儿所需的服务和材料。
周某:让我帮他代为销售。他给我返点,我帮他卖。卖具体的价格五千六千块左右,给我返点的话,一般是返两千块左右。做这个事盈利20多万30万吧。联系了直接到淘宝那边去拍,圆梦杂货铺。都是按照6500的价格标价,就是黄金订制饰品。
网站论坛、qq群、网店,在周某所提供的各种网络平台中,买家和卖家之间能够完成信息交换、私下沟通、洽谈补偿、购买相关材料等一系列买卖流程。周某等人则通过所谓的“馈赠捐助”和倒卖材料牟利。
为了逃避打击,“圆梦之家”网站在首页位置就提醒用户“不可明码标价”领养或送养孩子。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郑浩指出,不在网上公开谈论价格,这正是他们用来逃避监管、逃避打击的“障眼法”。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二大队副大队长郑浩:在这个网站里,他们明确一条原则,只要规避金钱利益就不算贩卖。他们对外宣称是公益性质的,在里面跟人说具体在哪个群里不要谈价格,有什么私底下聊。交易成功之后的中介费,称为捐助圆梦网站。
虽然转移到了网络空间,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明确表示,网络贩婴的实质就是拐卖儿童: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儿童不是商品,不能以任何名义来实施买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利用网络实施贩卖婴儿的犯罪,它的实质是拐卖儿童。只是它通过网络实施,更加隐蔽。
目前,周某已被抓获,作为“圆梦之家”的创办人和管理人,他曾称平台是公益性的,但其实,周某深知他所做的事情已经违法:
周某:最初还是想通过这种平台去帮助一些想收养孩子的人。自己体会过那种心情。但是慢慢就发生了质的改变了。变成那种利益熏心的。慢慢变成一种高补偿以后,它就已经变质了。现在比较后悔。如果选择重来的话,我想我肯定会关闭这个网站。(记者刘飞 实习记者田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