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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商联原主席黄少雄等减刑提请被法院退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铜之家讯: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叶海情)广东省高级法院2日披露,该院日前紧急叫停135件“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原

    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叶海情)广东省高级法院2日披露,该院日前紧急叫停135件“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广东省工商联主席黄少雄等多名服刑人员提请减刑被退回执行机关。

    广东高院所称的三类犯罪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据了解,广东高院本次共叫停全省各中院正在审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共有135件。同时,该院审理的罪犯黄少雄(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主席)、李忠(涉黑犯罪)、韦家扬(涉金融诈骗犯罪)等多起减刑案件,因“执行刑期未满3年”而被退回刑罚执行机关(监狱)。

    广东高院副院长王勇认为,要强化减刑、假释的审判地位和职能,切实改变法院的审理工作流于形式、法院只是执行机关“橡皮图章”的状况,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案件的实质性审理。

    广东高院将建立主动纠错机制。今年来,包括张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启动再审程序,以及对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决定不予以减刑等,均为广东高院通过强化监督主动纠错。

    广东高院称,公开将成为广东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一种常态,一律开庭审理、一律提前公示、一律上网公开等将成为一条工作“铁律”。

    目前,广东高院已在官方网站上对733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裁前公示,案件的处理结果也将在随后上网公示。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面对以往减刑、假释中的腐败行为,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应对、完善工作机制,坚决堵住漏洞,确保依法公正处理好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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