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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研究新规遏制“隐性受贿贪官”和“裸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铜之家讯:中新社广州3月12日电 (程景伟)中共广东省纪委12日对外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最近在广东汕头调研时称,要针对广

    中新社广州3月12日电 (程景伟)中共广东省纪委12日对外称,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最近在广东汕头调研时称,要针对广东当前存在的通过“红包”形式隐性受贿、“裸官”贪腐、利用“特定关系人”间接受贿、干部“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不久前,广东省被中央巡视组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一些领导干部以收受红包形式受贿;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有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有的领导干部买官卖官。

    黄先耀3月10日在汕头市主持举行了一场座谈会,就调研起草《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座谈会认为,广东预防腐败地方立法要以问题为导向,要从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操守、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明确预防腐败工作职责和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有效解决广东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黄先耀称,广东要着眼于构建公职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防线,制定出一部有效、管用,让官民普遍认可的良法。

    他表示,广东预防腐败地方立法,要在坚持与中央和广东省委有关精神保持一致、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制度设计要以约束为主,同时鼓励、激励公职人员干净干事,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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