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成功“逆袭”之后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已经证明了创新的价值,而监管机构的职责,则是更好地保障其健康发展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尽管打造国内首张网络信用卡的计划被央行紧急暂停,但是,从此前的“红包大战”,到后来的手机打车软件之争,阿里巴巴和腾讯这两大互联网巨头之间持续的龙争虎斗,已经展示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巨大威力。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以余额宝、微信理财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浪潮迭起,给传统金融业造成冲击。不仅逼迫传统银行照葫芦画瓢、纷纷推出“T+0到账货币基金”以期挽回颓势,而且让各方期待许久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得以加速推进。
对此,有不少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成功“逆袭”,充分证明了创新对于行业发展的巨大价值。同时,专家们也强调,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风光背后亦隐藏风险,因此监管机构要在维持企业创新积极性的同时,加强监管,保障其健康发展。
不会造成贷款利率显著上升
当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呈现出“火箭式”的发展之势,对其质疑之声也随之而来。这其中,有关余额宝造成银行揽储成本上升,进而引发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全社会融资成本上升、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观点颇为引人关注。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颖分析称,银行会不会抬高贷款利率,关键是看其揽储成本提升的规模有多大,对银行会有多大的影响。按照往年规律,货币基金全年的平均收益率一般在3%、4%左右,按照4%的平均收益率,若未来货币基金整体规模达到3万亿元,银行系统提升的成本(或损失的利息)约1000亿元,如果规模达到6万亿元,成本也在2000亿元左右。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银行业全年的净利润达到1.42万亿元,未来几年即使成本上升1000亿元左右,占总利润的比例也不足10%,银行系统完全可以消化。
也有受访者认为,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资金成本上升问题,一定要明确资金的最终使用对象。目前,国有大型银行资金充裕,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既得利益者——在资金紧缺时,国有大行通过把闲置资金拆借给中小银行获利,从同业拆借利率可以看到,中小银行从国有大行借钱的成本其实并不低。在互联网金融介入后,活期存款变身协议存款一般存入了股份制银行(因为大银行不缺钱,利息低),国有大行是资金净流出者。大量活期存款从国有银行流出,并直接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中小银行,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尽管也很高,只是把原来给大银行的利息给了储户。对中小银行而言,无论是从大银行拆借资金还是从货币基金获得协议存款,其资金成本都很高,并不会因为货币基金的介入就变得更高,反而因为有了竞争,成本可能会降低。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国内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相对较小,无法“严重干扰利率市场”。余额宝连接的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4年1月末,整个中国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9532亿元,与47.9万亿元居民存款、103.4万亿元人民币存款总额相比仍然非常小,与居民存款余额之比为2.0%,与全部人民币存款余额之比为0.9%。即使与总规模约1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货币市场基金也不到其总规模的十分之一。
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首席战略官舒明也表示,余额宝是市场利率的跟随者,而不是决定者。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是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央行票据。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中基金公司作为市场的参与方之一,规模也较小,而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基金公司中的一种,规模就更小了,很难从整体上影响市场利率水平。
挤兑风险基本可控
外界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另一个担忧是,大规模赎回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中国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就担心,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于金融体系的影响有很多负面性。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把支付和货币基金结合起来,用户随时可以赎回资金,而货币基金投资的协议存款却是有期限约束的。这种期限错配很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一旦货币基金的备付金不足,很容易出现问题,甚至遭到挤兑。
对此,记者2014年1月底曾在余额宝后台运行现场目睹了相关资金流向:1月29日上午9时50分,余额宝三日净申购资金226亿元,另有10亿元资产到期,流动资金总额236亿元。结算平台显示,其中223亿元资金的去向是“银行协议存款”,以6月底到期的协议存款形式分散存于国内信用排名最靠前的12家国有商业银行,没有资金用于购买国债。系统显示剩余的13亿元资金留存于中信银行活期账户,这部分资金被加入到备付金中,备付金总额上升到630亿元。
假如赎回金额较大,流动性不足。预案会先启动200亿元规模的备付金,假如仍然不足,则继续启用剩余430亿元规模的应急资金。目前应急资金还没有启用过。假如发生挤兑,也不会影响用户利益。此外,天弘基金与银行的协议存款合同中包含“可提前支取而不损失收益”格式条款,这意味着一旦出现集体撤资,余额宝可以不受存款期限的限制,银行需无条件向其拨转本金和利息,用于即时提现。
四个方向规范发展
应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一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判断一个金融产品要从三个层面:是否符合经济规律和投资规律,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他谈到,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产品,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参与对象。其次,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互联网化的货币基金,余额宝背后的天弘基金并未做违背现行法律的事情,完全合规合法,如果认为它抢了银行的存款就要关停,那么市场上的货币基金也要关停。第三,判断余额宝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要看贷款利率高的根源。贷款利率是市场供求决定的。现阶段,我国贷款利率高企,是因为很多房地产公司、政府投资项目对贷款利率不敏感,推升了市场的贷款价格。
因此,多位受访者认为,在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正面效应已经开始显现、负面效应尚难有定论的情况下,切不可简单“封杀”了之。而是应该保持密切关注、谨慎支持。
他们同时强调,由于隐含风险,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呈燎原之势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新形态、新产品,在保障市场创新环境同时,也应敦促企业规范市场行为。
其一,一些基本合规要求仍须“警钟长鸣”。比如余额宝刚面世时,证监会曾公开指出其部分基金销售支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也曾表示,余额宝“风险提示不足”,而诸如网络安全、账户保密等“浅层”但却“基础性”的工作则更须加强。
此外有专家指出,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一旦有与网民资金安全相关的“风吹草动”引发恐慌,相应的信息澄清发布、紧急处置程序将备受考验。
其二,密切关注P2P模式风险。阿里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长陈达伟认为,目前涉及到信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在风险控制上更加敏感,比如P2P业务(即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本身有坏账风险,其负面效应易放大延伸至互联网金融。
郭田勇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有些产品和方式,和民间放高利贷的没有本质区别,监管部门并非需要专门区分是否是互联网金融,建议进行合理分类、综合监管。
其三,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不可放松警惕。海通证券研究报告称,一旦余额宝类产品发展到一定的体量,流动性管理压力会明显加剧。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用户可随时消费,但其关联的货币基金每日收盘后才能进行结算。达到一定规模后,这些产品终端必须保留较大规模的备付资金,但这就会对货币基金流动性产生影响。而一旦遇到节假日等网民集中大量消费时,压力会尤为巨大。
最后,移动支付安全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亟待加强。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安全顾问余伟民提出,目前制作、贩卖木马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建议对大数据保护立法,对窃取数据的行为进行严惩。□
(参与采写:方问禹邓中豪朱国贤章苒魏董华张遥王子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