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央行21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央行微播”澄清:“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为失实报道。
3月21日下午开始,中国国内有传闻称,央行已在3月18日发文要求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随后不少媒体对此消息进行报道。受此影响,国内各大比特币交易所的价格都直线下跌。
对此中国央行21日晚表示,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人民银行已于3月18日发文,要求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为失实报道。“人民银行对比特币的态度已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表述。 ”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于2013年12月5日公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明确,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这份通知也强调,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