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3月22日电(记者 赵建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22日在香港说,普选必须以基本法和人大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为依据,行政长官候选人要符合爱国爱港标准,这是中央为香港普选划出的底线,符合“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基本法的要求。任何偏离、背离或对抗这一底线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与理相违。
22日,香港特区政府在港举办“回归基本法-普选行政长官”研讨会,应邀出席研讨会的饶戈平作了题为《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原则与行政长官普选》的主讲。
饶戈平介绍说,当前香港社会正在围绕行政长官普选展开公众咨询,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上。要化解争议,凝聚社会共识,就必须遵循共同的法律基础。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讨论,必须坚守基本法和人大决定所确定的政制发展原则。
饶戈平指出,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无权自行制订本地区的政治体制,而必须由中央通过宪制性法律来加以确定。
饶戈平强调,香港回归16年来的政制发展以及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都源于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的相关规定。基本法和人大决定构成香港政制发展的宪制性依据,不仅是香港普选的来源和基础,而且是香港普选必须遵循的唯一的法律根据,具有不可挑战、不可逾越的权威地位。
谈及行政长官候选人问题时,饶戈平说,提名委员会是基本法和人大决定确定的唯一的提名机构,参照体现了香港民主政治传统和均衡参与原则的选举委员会而组成,代表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和诉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相当的认受性。
饶戈平表示,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候选人,中央之所以提出爱国爱港的政治标准,主要是由香港在中国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中央与香港的关系以及行政长官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也是基本法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饶戈平还说,“一国两制”是体现香港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国策,基本法是香港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香港回归至今的局面来之不易,值得人们倍加珍惜。为了如期实施普选,为了保障普选的顺利开展,排除干扰,回归并坚守法治之路,严格遵循基本法和人大决定办事,显然是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唯一明智和现实的选择,期待这一理念能够成为香港社会的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