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宁”22日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死刑犯举报26年前命案真凶 警方称嫌犯已自杀”事件作出回应,回应称当地由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有相关政法机关参与的案件复查组,将对案件再次复查。
回应中称,2013年8月16日,洛宁县公安局接漯河警方协查函,要求对“1988.2.24张某被杀案”的举报线索进行协查。接函后,洛宁县公安局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成立核查工作组,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工作组经查阅案件原始资料、赴漯河对在押的举报人何某和被举报人吴某进行核实、走访当年案件侦办人员,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案发地村干部群众等,发现何某举报的情况和吴某供述的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与案件事实明显不符。何某举报“吴某将张某用匕首扎死”的所所不能认定。
回应表示,2014年3月22日,媒体对此案件报道后,洛宁县公安局徐素香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商请检法机关介入。目前,由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有相关政法机关参与的案件复查组,将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不枉不纵的态度,对案件再次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