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于3月23日播发《6个公章管不住造假——沈阳市于洪区近10万元校车补贴被冒领事件追踪》报道后,于洪区委宣传部24日向记者通报,有关部门已查实沈阳雨露校运有限公司申请补贴报表中存在问题,责令其将多领的95634元补贴款上缴;停止校车办负责人工作,配合组织调查;进一步加强校车补贴资金审核环节的管理,确保校车运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情况通报,2013年11月,于洪区校车办将财政划拨的120万元校车运营补贴款,通过区核算中心分别转到2家校车公司账户,对214台校车进行补贴,以减轻乘车学生负担,减少校车运营成本。后经核查发现,雨露校运有限公司有16台校车多报99176元,有7台校车少报3542元,差额多报95634元。区校车办责令该公司于3月3日将95634元补贴款上缴区核算中心。
调查发现,雨露校车公司未按要求如实上报校车信息,校车办负责人把关不严、审查不细等是这起虚报冒领运营补贴事件的原因。
于洪区教育部门责令沈阳雨露校运有限公司进行内部严格整改,待公安、纪检部门调查结果明确后再行处理。进一步完善校车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确保发放到实际运营的车主手中,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补贴作用,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对校车运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记者石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