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3月27日电 题:谁来保护幼儿免遭“药”害
作者王艳龙
26日,在云南省丘北县医院里,佳佳幼儿园的5名儿童仍在病床上打点滴。这已经是他们中毒住院的第7天。
3月19日,佳佳幼儿园32名儿童疑遭毒鼠强中毒,被送往县医院诊治。其中,有2人死亡,5人危重。由于中毒过重,还在住院的5名儿童用餐仍以流质性食物为主。医护人员表示,他们出院日期未定。
佳佳幼儿园的中毒事件只是近期全国幼儿频遭“药”害的其中一例。3月13日,西安市枫韵幼儿园、鸿基祥园幼儿园私自喂幼儿“病毒灵”;16日,吉林市芳林幼儿园擅用“病毒灵”;18日,湖北省夷陵馨港幼儿园被曝出购买、使用“病毒灵”;25日,昆明正和幼儿园用醋给幼儿喷喉;26日,兰州民营力天幼儿园儿童们又遭遇相似的“药”害,被服用利巴韦林。
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都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甚至将民营幼儿园收归公办,但大都治标不治本。到底该由谁来保护幼儿免遭“药”害?
“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是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云南省政府参事、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孙亚玲认为,学前教育不是强制教育,政府投入积极性不高,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需要,民办幼儿园就多起来。但民办幼儿园要盈利,就会压缩人员,教师素质不高,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就容易产生问题。
以云南为例,2011年底,该省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为66.59%,其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44.26%。部分地区教师与幼儿比例达到1:29以上,远远高出1:15的规定。随着人口流动加剧、城镇化提速,大多城镇也出现了幼儿园不够、师资不足等问题。
孙亚玲建议政府立法、立规,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加大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对现有幼儿园监管到位,在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同时严格规范其资质审查、后期管理。“要像抓义务教育一样抓学前教育,但要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
医学专家认为,幼儿“药”害事件反映出医疗管理的巨大漏洞。“药物从哪来,谁做的决定?”昆明医科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张瑞宏教授表示,幼儿园越来越重的逐利倾向应被反思和监管,国家应对驻园医生规范管理,并加强对处方药销售渠道的监管。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有较好的经验可以借鉴。美国幼儿园实行许可证制度,由各州社会事务部负责管理。除对从业人员严格要求外,在执照有效期内,社会事务部的官员会以预先通知或突然袭击的方式对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而不及时改进的会被吊销执照。台湾地区规定,幼儿园应订立托药措施,并告知幼儿法定代理人。教保服务人员受幼儿的法定代理人委托协助幼儿用药,应以医疗机构所开立药品为限,并要确实核对药品、药袋记载,依所载方式用药。在其他非紧急情况下,幼儿园不能私自给孩子服药。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多年来主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针对这类事件,没有法律法规可以直接适用。”孙文杰建议,相关立法机关应结合现实,尽快立法,予以明确惩处。同时,若被喂食药品导致身体损伤,受害方有权、且应该向校方主张赔偿,加重园方成本,以法律呵护好幼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