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记者,是一个既平凡又特殊的职业。记者是普通劳动者,但记者肩上又背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无数的好记者,“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赢得了公众信赖,树立了新闻工作者的崇高声誉。但也有个别人,利用公众对记者的信任和支持,大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大发不义之财。这些行径,败坏了记者名誉,更玷污了社会风气。
2013年8月的一天,陕西省彬县某镇上,来了两个自称是记者”人。他们找到当地政府部门,声称最近采访到镇上的一些新闻,来核实情况。
两人中,年长一些的出示了记者证,身份是《中国特产报》的记者,名叫王铭泽。年轻一些的,叫韩延智。亮明身份之后,两人还给镇上的领导递上了一封抬头为“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的红头文件,文件后面附着一篇关于该镇的报道文章,每一页文字的末端还特别注明此“函”会一并抄送国家财政部、农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等主要单位。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不过,没多久,他们就提出了别有用意的要求:“王铭泽说,看你很为难,也不反面报道了,但是要买我一个版面,8万元,最低4万元。当时把钱一给,票一开,这两个人立即坐上车就走了。”
一个字也不写,拿了钱就走人。发现情况不对,镇上立刻报了案。根据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敲诈勒索案,主犯王铭泽、韩延智等人持有的证件均属伪造。而那封“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则是王铭泽等人在酒店连夜炮制出来的。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以所谓的“新闻曝光”为要挟手段进行敲诈勒索。从2010年开始,王铭泽等人先后在陕西省各个县市作案4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80多万元。王铭泽所在的《中国特产报》此前被多次举报有违规行为,已在2013年4月停刊整顿。就在报社停刊整顿期间,王铭泽等人依然打着“舆论监督”的招牌,到处进行敲诈勒索。
2013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行政处罚书,吊销《中国特产报》社出版许可证,吊销王铭泽的新闻记者证。彬县2013815新闻敲诈勒索案所有涉案人员均已被刑事拘留。
像这样的新闻敲诈案件在这几年并不罕见,仅近期查处的媒体采编人员及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的典型案例就有20多起。其中《中国经济时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郗永丰等人从2010年10月以来,利用舆论监督写曝光文章向基层施加压力、介入企业经济纠纷,非法牟利近25万元,违法收取发行费33万多元。2013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郗永丰等人的新闻记者证。所有涉案人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等人,伙同他人多次以曝光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目前已核实诈骗金额35万元,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已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马玉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这些新闻敲诈的案件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以“监督”和“曝光”为筹码,专挑毛病,借用媒体采访报道的权利来获取利益。不仅敲诈的数额越来越大,手段和花样也越来越多。
网络的低门槛和网络“舆情”巨大的杀伤力,让互联网成为新闻敲诈的易发地和高发地,仅在近期查处的利用网络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的典型案例中,一些案件的涉案金额竟高达上百万元。还有一些媒体竟然每年都会列出一份进行新闻敲诈的目标单位和企业的名单。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表示,这些媒体列出一个名单,今年要搞哪几个,明年搞哪几个,很多的新闻敲诈,大部分是捕风捉影。
就是这样捕风捉影的虚假新闻报道却能够屡屡敲诈成功,利用的正是一些地方、单位和企业选择“破财免灾”的无奈心态。
近日,中宣部、广电总局、国新办、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是让“新闻敲诈”、“假新闻”和“假记者”无所遁形的第一件法宝。在中国记者网的页面上,输入相应的记者证号,可以辨别记者身份的真伪。另外,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规的新闻采访活动不允许涉及任何经济方面的利益,一旦发现,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媒体监督社会,也要受到监督。只有时刻念着职业道德的紧箍咒,对照法律法规的试金石,才能大浪淘沙、去伪存真,才能维护社会良知的底线,保护社会秩序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