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日获悉,由于政策细则仍未出台,“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尚在研发之中,上市时间不能确定。在具体政策细则出台之前,业务不会推进到实质操作阶段。
此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以房养老”也称反向抵押贷款,指房产所有者(主要是老年人)以自有产权的房产作抵押,将房屋价值全部或部分转为现金,同时房产所有者保留房屋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尽管舆论呼声强烈,但记者采访多家保险公司发现,“以房养老”试点仍未落地。“目前试点仍在征求意见,产品还在研究,‘以房养老’最终怎么做还要看监管层指引。”某试点保险公司反向抵押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具体政策细则出台之前,业务不会推进到实质操作阶段。(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