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一些贪腐官员的落马,学历腐败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针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学历、教授职称涉嫌“注水”一事,教育部新闻办3月31日回复称,由于沈培平正在接受中纪委调查,在此期间对与其有关的一切事项“暂时不回答”。
除了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本为文科的专科学历,突然成为理科研究生,继而成为博士生,接着不到5个月成为教授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经历,受到广泛的抨击和质疑外,还有很多贪官的学历同样经不起盘点。落马官员暴露出的学历腐败问题,加深了民众对廉洁教育的期待。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曾对中国大学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这一思考被称为“钱学森之问”。保持对学历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学历腐败,才能回答好“钱学森之问”。
学历腐败的两种类型
学历腐败是指拥有提供学历证明的单位滥用这一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据公开资料显示,沈培平系云南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专科毕业,其后就读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2004年至2007年,沈培平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5个月后获聘该校兼职教授,其学历和职称的“速成”颇为人关注。
除此以外,沈培平在普洱市担任市委书记期间,普洱市政府还与其就读的北师大资源学院合作成立了北京市普洱茶研究院,而沈培平就任院长。沈培平接受调查后,学校方面证实已免去其院长职务。
在我国,不同的大学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授予资格,有的大学只能提供专科、本科学历,而有的大学能够提供研究生学历;即便是同等层次的学历,人们也更倾向于名校提供的学历。一般来说,每所大学都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学历授予的要求和程序,这些要求和程序包括了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学习科目与考核、结业申请等环节。学历腐败是在全部或者部分环节中作假,向不符合要求的人提供了学历证明。
学历腐败是为了谋取私利,根据所谋之利的不同,可以把学历腐败分为谋财型学历腐败和媚权型学历腐败。
谋财型学历腐败,就是进行学历与金钱的交易,人们俗称为“卖文凭”。部分高校完全通过自主招生来增加收入。名校的自主招生权限远远大于普通高校,名校学历腐败的层次和规模往往更令人震惊。比如,名校更有机会获得应用型研究生的自主命题资格,考生不用参加全国统考,这对很多考生而言无疑是很大的诱惑。于是产生了诸如没有理工科背景的人最后拿到了工程硕士的学历,甚至是学位等不可思议的事情。
媚权型学历腐败,就是进行学历与权力的交易。部分高校不是将重点放在培养人才上,而是热衷于用学历来拉拢领导干部。高校在领导干部的学历问题上搞“私人定制”,轻率地向既不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也不按时到校学习、只是提交难以确定出自何人之手作业的领导干部提供了高学历。对高校来说,最直接的收益是高额的学费;此外还有,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官员队伍也是一笔潜在的人脉资源。官场与高校勾结,是官员学历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学历腐败助长权力腐败
官员学历造假问题由来已久,但为何屡禁不止呢?现实中,学历代表了一种话语权,学历层次不同,代表的话语权就不同。学历不等同于人的全部能力,至少也大致等同于人的学习能力。拥有高学历成了部分官员遮掩其能力的有效护身符。一些地区在选拔官员方面,一味地追求高学历,有的甚至以学历层次画杠,这便是造成以权谋学、官员学历腐败泛滥的根本原因。
用权力和金钱换来的官员假文凭,危害性不可低估。
败坏了社会风气。花公款“买”学位,捞取硕士、博士,严重败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与声誉,也直接损害了党的形象,以及党风和社会风气。
成为官员腐败的土壤。如果官员学历造假没有受到应有处罚,仍继续担任公职甚至得到升迁,政坛便难有清正气象。对于一名官员来说,如果在学历上也敢造假,那他很可能在政绩上也会造假。
污染了高等学府这片净土。高校这块圣洁之地竟“制售”注了水的“真”文凭,教育的公信力大幅下降,诱发文凭、学位的信用危机。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获取学位,得来全不费工夫,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原则,伤了成千上万面壁苦读莘莘学子的心。
学历腐败助长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腐败。拥有注水学历的官员还常常成为违法乱纪,甚至堕落犯罪的一个重要基因。一些造假官员由于没有经历真学历的系统教育,缺乏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执政良知,导致其胆大妄为,目中无法。当年曾轰动全国的山西运城姚晓红被称为“三盲”院长,即文盲、法盲加流氓。据查,姚晓红作为法院副院长,连小学都没毕业,但他却持有大专文凭。典型的假学历孕育出法盲加流氓。短短几年时间,姚晓红无法无天,竟吊打捆绑群众上千人,非法拘禁300多人,并由此恶名远扬,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托人在北京大学附近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就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称是“法学教授”。又如因受贿3318万元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深圳市前副市长许宗衡,学历头衔是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查,该文凭居然是美国十足野鸡大学的假文凭。
治理学历腐败的现实路径
治理学历腐败的关键在于增加腐败成本、激发监督活力。增加腐败的成本,就是让腐败方付出高昂的代价。对于那些通过腐败获得学历的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而且必须降职降级。对于已经查明存在学历腐败的大学,应该根据其存在的学历腐败层次和规模,降低其招生指标和经费支持,直至取消“985”、“211”等称号。打破“985”、“211”等称号的终身制,将学历腐败、学术腐败等作为大学招生指标、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激发大学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活力。
打击官员学历造假必须全方位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强化群众监督、新闻监督与网络监督。努力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惩治官员学历腐败的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或以秘书等代劳“捞”取学历等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查处,该撤职的撤职;同时进一步确立端正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打破“唯学历”的取仕标准。
在惩治官员学历造假方面,应限制党政干部在职读研,个人要求攻读学位,须先辞职,并由其个人支付一些学习费用。加强对党政干部在职学历学习的管理与监督,严禁和杜绝由别人代劳上课、考试等现象的继续发生,同时也应追究相关责任教师的责任。动真碰硬狠抓研究生质量,实行更加公平公正的淘汰制,遏制招生泛滥。(刘富胜 作者系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