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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广西醉酒警察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铜之家讯:广西高院:枪杀孕妇民警无自首情节不予从轻处罚中新网贵港4月9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胡平故意

    广西高院:枪杀孕妇民警无自首情节不予从轻处罚

    中新网贵港4月9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胡平故意杀人一案,今日11时在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胡平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

    广西警察胡平酒醉枪杀孕妇案备受社会关注。因犯故意杀人罪,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贵刑一初字第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处胡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出上诉。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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