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少批多占”,超出批准用地将近2倍
“一个仅有5个人的国土所,拥有人均超200平米的办公楼,好阔气!”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村民焦学好日前向媒体爆料称,同兴镇国土所除了豪华的办公楼之外,还采取“少批多占”的方式,多圈进去将近2倍的土地。江南时报记者昨日现场看到,同兴镇这个国土所果然“名不虚传”。
现场探访:国土所新的办公楼多半房间空置
同兴镇位于灌云县东北部,由原同兴镇和伊芦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北与连云港市海州区接壤。昨天上午,江南时报记者驱车赶到灌云县同兴镇镇区,在该镇镇区中心路最东边路南侧,远远的就看到一幢三层新大楼,大楼四周是黄色的围墙,围墙东西宽五六十米,南北长在一百米左右。
走进国土所院内,大门两侧各有一块空地,边上都是整齐的水泥地面,走进去才发现这里有人在办公。在新大楼的后面还有一块面积达数千平米的空地。走进办公楼一楼大厅,记者看到在大厅内悬挂着一张工作人员监督表,从上面记者看到这个国土所只有包括所长、副所长在内共5名工作人员。记者粗略地估算了一下,每层楼面积起码有300多平方,三层楼总面积应该在1000平米以上。
村民叫苦:国土所建楼用地“挤”走他的企业
“就是国土所将我的企业给挤走的。”今年年近60岁的焦学好是同兴镇振兴居委会三庄村村民。2006年11月,他租用同兴镇一组4.6亩集体土地,签订了10年合同。随后,他到工商部门注册了一家中型规模的水泥制品厂。
然而,距离承包期结束还有4年的时候,同兴镇国土所提出要征用这个地块建设办公楼。2012年7月30日,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的焦学好被国土部门要求“限期搬离”。让焦学好心痛的是,自己摆放在场地上价值近20万元的机械设备、建材,以及焦学好专门架设的三相电遭到“阻止”,不让搬走。2013年年初,同兴镇国土所强行动工建设。
焦学好向记者提供一份当年同兴镇国土所“建设用地批准公示牌”的照片。记者看到一份灌云国土资拨(2012)4号的批准用地机关及批准文号,上面显示,这个用地建设项目名称为“同兴国土资源所服务中心楼”的批准用地为1994平方米。而现在实际占地面积约5333平方米,超过县国土局批准用地将近2倍。
回应之一:“多占”土地仍然可以种农作物
那么,同兴镇国土所究竟有没有多占用土地呢?同兴镇国土所所长茆一峰予以了否认。茆一峰解释,建设国土所办公楼是经过层层审批的,不存在“多占”。而面对已经被国土所圈进来的3000多平方米土地,茆一峰称,目前这块地还可以用来搞农作物生产。
对于茆一峰的这个解释,焦学好并不认可,他说,所谓的国土所院内的这块农用地,土层已经毁坏,已经不适合在上面种植农作物。“再者,即便是能种植庄稼,难道国土所会‘兼职’搞农业生产?”焦学好称,这个解释很滑稽。
回应之二:办公楼超标因合并人员没到位
按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分别是9平方米和6平方米,对照这一标准,同兴国土所的人均办公面积太过“奢侈”。对此,茆一峰称,现在的同兴镇是由原来的同兴镇和伊芦乡合并而成,到今年下半年,原来伊芦乡国土所工作人员就会搬过来办公,国土所将多出10多人,到时候人均面积自然就会降下来。
茆一峰最后还告诉记者,对于焦先生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部门已经调查。不过,昨天下午记者在与灌云县政府办联系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