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点强制要求2万元以下存取款只能去ATM机办理,既违背了现行法律的规定,也是一种变相的消费歧视。存取款作为一项基本服务,是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管盈利与否,都须一视同仁地为所有客户提供
周末去银行存钱,在经历漫长的排队等待后被告知存的钱太少,2万元以下只能去ATM机自助办理。来到自动柜员机大厅,却发现仅有的两台带存款功能的机器前已是人满为患,无奈,又是一番漫长的等待后,才算把钱存进银行。
本想上网吐槽,却发现这种现象早已不是个案。如今,不仅是一些小型商业银行的柜台拒收小额存款,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也是“嫌贫爱富”,引来客户的一片抱怨声。特别是一些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仅有的退休金不得不到ATM机前排队存取,而因为眼神不好、记忆力差,很多老人经常发生吞卡、取款错误等问题,甚至导致一些老人根本无法办理小额存取款业务。
不仅如此,因为目前ATM机识别钞票的能力较弱,稍有污损就会被拒收,许多着急还款的客户不得不东拼西凑寻找新钱,多次往返才能办理完成。而又因为ATM只认100元整的大钞,逼迫客户集体为ATM机凑整,让本来应该“以人为本”的银行服务,完全变成了以机器为中心。
自动柜员机因为能够全天候不间断服务,近年来被各大银行广泛采用,既节省了大量人工成本,又减轻了柜台的业务压力。银行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身是好事,但这种工作效率的提高必须建立在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基础上,必须赋予客户充分的选择权,决不能以牺牲一部分客户特别是小额客户利益和便利度为代价,更不能建立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存取款是银行最基础的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取款自由原则,不仅包括取款时间、取款数额上的自由,在有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多种取款方式的情况下,还应当包括选择取款方式的自由。因此,银行强制要求储户到自动柜员机办理业务,首先就违背了现行法律的规定。
这几年,银行的收费越来越多,服务却没同步跟上。本来是免费服务的存取款业务,现在也被附加了种种收费项目,客户到银行存取款,开立账户先要收取一年10元的年费,很多银行还对账户活期存款达不到规定限额的客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照理说,钱收了,服务总该跟上来,可现实中人们感受到的,却是等待时间越来越长、服务水平越来越差、霸王条款越来越多。而本来就要缴纳小额管理费的普通客户,现在又因为存钱少被剥夺了享受柜面服务的权利,这更是一种变相的消费歧视,对普通客户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现代社会,银行服务已经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服务,工资、养老金要由银行发放,水电煤气要在银行缴纳。作为一种面向公众服务的商业机构,银行在实现自身盈利的同时,也必然要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正如铁路、航空不能因为乘客少就不开行,电力企业不能因为用电少就不供电一样,银行也必须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地提供基础服务,否则,有厚利的业务就抢着干,微利的业务就往外推,普通百姓生活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将无从保障。 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