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山东济宁兖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兖州公安 13日上午微博:5月4日,曹某某(男,21岁,兖州区颜店镇某村)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曹某某为泄私愤,在兖州贴吧匿名发帖骂人,曹某某的违法行为很快被网警识别并捕捉。
该官方微博13日发布一条题为“案件警示”的微博指出,网友曹某某在贴吧发文称,“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警方认为,“曹某某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曹某某被兖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在@兖州公安官方微博已找不到该条微博,相关信息被删除,但其制作的微博配图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并遭到质疑。
有媒体质疑称,当地公安将其当做典型公示,并附“交警提醒”,俨然一副“你骂我了,有你好看!”的小家子气。请教@兖州公安,一句不文明的气话究竟违了哪条法?法律可不是拿来解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