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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沉船船长等被控“杀人罪” 最高可判处死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查云帆
    铜之家讯: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检方和警方联合调查本部15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当天对“世越”号(原译“岁月”号)客轮的15名船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检方和警方联合调查本部15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当天对“世越”号(原译“岁月”号)客轮的15名船员进行逮捕起诉,其中船长李某、1等航海师、2等航海师和轮机长等4人被控杀人罪。

    据报道,船长李某涉嫌(不作为)杀人、杀人未遂、因工作失误而致船舶沉没,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海难救助法》和《船员法》;一等航海师涉嫌杀人、杀人未遂、因工作失误而致船舶沉没,违反《海难救助法》;二等航海师和轮机长涉嫌杀人、杀人未遂和违反《海难救助法》;其余11名船员涉嫌遗弃致死、遗弃致伤和违反《海难救助法》。

    报道称,虽然不作为杀人在方法上不同于故意杀人,但两者均被适用韩国《刑法》第250条,即杀人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5年以上。“世越”号船员涉嫌没有安全行驶船舶而致船舶沉没,并在事故发生后要求乘客不要走动,自己却率先逃生致使乘客和共事乘务员遇难。

    4月16日上午,韩国载有476人(初步统计)的“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海域发生沉船事故,生还者只有172人。乘客中包括325名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学生和14名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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