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设备招投标之前,向投标公司暗中“通报”预算价格、设备参数等信息,甚至采购标准为一家公司“量身订做”,“隐形决定倾向某一品牌”中标医疗器械招标,海南省卫生厅两名干部日前被海南省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医疗设备采购为何屡屡成一些医卫干部贪污的寻租目标?专家称,采购、定价等环节存在较大“可操作空间”,致使不正当利益链丛生,填补医疗设备采购的监管漏洞迫在眉睫。
为吃“回扣”提前“关照”医疗设备商
黄更荣、陈长琨在担任海南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计财处调研员的四五年时间内,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标、评标监督、款项结算等工作中,多次“关照”供货商,从中获取利益。
据记者了解,2009年至2012年期间,国家下拨专项资金扶持海南省等地方的中医药发展,这笔每年下拨的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成为黄更荣、陈长琨用于敛财的“幌子”。
“为了提前得知卫生厅拨付给各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最好的方式就是给黄更荣送钱。”海南仁和公司董事长潘家森说,每次送钱少则5万,多则近10万元。
在提前得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价格、参数指标等采购信息之后,潘家森的公司顺利承揽了琼山区中医院(现与海口市中医院合并)、琼海市中医院、昌江县中医院和临高县中医院等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011年底,为了让一些送钱的采购商顺利竞标成功,黄更荣还居中联络,打招呼给屯昌、万宁等市县中医院院长,表示“项目做成后,供应商会表示感谢。”
更令人惊讶是,据办案人员介绍,作为海南省卫生厅招投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陈长琨,在制定采购标准的过程中,会倾向于给“好处费”的公司,在最后的竞标评审环节,这些公司的产品参数就占有很大优势,中标几率就高了很多。
据了解,在3年时间内,陈长琨为医疗设备供应商潘家森、韩勇光、何英、马佳锋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27万元。
在办案法官看来,“隐形决定倾向某一品牌”是导致医疗器械商业贿赂的客观原因,而医疗设备利润巨大的空间,也为这种倾向性的招标提供了动力,即使供应方行贿10多万元,也能获利不少。
医疗设备招标“明招暗投”已成“公开秘籍”
记者采访发现,在医疗项目招投标中提前泄露信息、或者量身定做标书,早已是海南卫生系统内的“公开秘籍”,“潜规则”其实早已摇身变为“明规则”。
记者获悉,黄更荣在中医处处长任上长达8年时间,对于各种关于中医医疗设备的采购,他都有极为重要的决定权。因此,手中有了权力,加之对“明规则”了如指掌,很难对供应商的金钱拉拢收买产生“免疫力”。
“收钱时心理是矛盾的,总怕哪天被抓,可又存着侥幸,因为当时整个医疗卫生行业风气就是这样,觉得自己收,别人也收,被发现了也是‘法不责众’。”黄更荣说。
按照规定,医院设备采购基本均需进行招投标,并由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运行,然而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简单。
陈长琨说,只要医院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技术门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确定最后中标人。“医院设置相当技术指标,最后能入围者也就一两家,招投标也就成了走过场”。
海南省卫生厅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事实上,每个医院在买医疗设备时,都是有倾向性的,因为必须要针对需求来确定,这就是所谓向设备提供方要求的参数。而这个参数,有时候就会发生倾向性。
例如,一家医院在采购C R机(计算机X线摄影)过程中,在招标书上设定该经销商代理品牌设备的特定参数,使其顺利中标。精明的经销商把行贿成本算在机器销售价格里,结果一台出厂价90多万元的C R机,中标价可能会高达170多万元。
多重监管“筑底织网”遏制“倾向性”招标
在医卫系统的一些人士看来,由于采购、定价等环节仍有监管漏洞,存在较大“可操作空间”,因此导致医疗器械领域不正当的利益链丛生,价格虚高不下,医疗设备采购也成为医卫人员新的寻租方向。
中国医药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说,在现行医疗管理体制下,多头管理难以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减弱了遏制腐败的效能,极易导致权力的“设租”与“寻租”。医疗部门过于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内部制约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应完善医疗器械定价、采购制度和标准,加大监管监督力度,铲除寻租空间。”庄一强说,医疗设备的专业招投标中,要形成其他专业监督机构为辅,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和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为补充的监督体系,避免通过设定特定技术参数,有倾向性招标。
记者采访发现,涉案单位都有比较完善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但监督机制普遍薄弱、责任不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导致涉案人员权钱交易。办案法官也称,多数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认为收取“回扣”是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海南省卫生厅的相关负责人坦言,当前医疗卫生管理机制不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调控手段不健全在某种程度上直接诱发了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
“对容易诱发受贿腐败的部位和环节,权力要适当分解,变‘个人说了 算 ’ 为 集 体 决 策 , 避 免 个 人 专权。”海南省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主管部门与上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及各个环节运行情况的适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目前,海南省海南省卫生厅制定和完善了规范医疗器械招投标、年度审计、一岗双责制、医务公开、定期对“一把手”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措施。(记者 傅勇涛)